莫志明律师亲办案例
刑事辩护 未成年人犯非法拘禁罪 判处拘役
来源:莫志明律师
发布时间:2012-12-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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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告人林某某,16岁,初中未毕业辍学流浪社会。因受人指使,参加了一起对所谓债务人的“讨债”行动。他与同伙将被害人先是控制在某娱乐城的包厢内,后又转移到某宾馆房间,期间对被害人实施威胁和殴打,逼其还钱,前后时间长达一天。后在被害人家属交钱赎人时,公安人员将林某某及其同伙抓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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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莫志明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广西佑成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专职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4502*********38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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