莫志明律师亲办案例
办案手记:离婚案里的心理学知识运用(上)
来源:莫志明律师
发布时间:2017-05-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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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一名律师,同时我还具有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。在离婚案中,心理学知识帮了我不少忙,也解决了当事人的一些问题。

上周三到柳州市家事少年案件审理中心开庭。这是一个离婚案件,原告是女方,因经济困难申请了法律援助,我和助理小邝接受指派为她提供法律服务。

女方与男方经人介绍,认识两个月就结婚。婚后生育了一个女儿,已满两周岁。两人都是这个城市的普通打工者,租住在城市边的民房中。婚后,男方屡次辱骂女方,称女方水性扬花,与不同的男人都有不正当关系。在辱骂当中还伴有撕扯扭打行为,甚至在女方怀孕期间,男方还在把她从床上拖拽下地。

女方在男方的辱骂殴打下曾数次报警求救,但警方来到见事未闹大,教训几句就走了。之后女方再报警,亦无多大效果。女方要求离婚,男方又坚决不同意。无奈之下,走上了诉讼离婚的道路。

我的助理小邝是个做事认真、富有同情心的人。她不因为这是法援案而应付了事,而是积极跑社区开证明、到派出所调出警情况记录,写诉状、代理词等,做事井井有条。开庭当中,我让她主讲,我做补充。

男方不仅迟到,还喝了点酒,法警因他的酒气把他挡在门外,经法官去交涉才得以到庭。庭上,他对自己的辱骂殴打轻描淡写,甚至不承认。还说自己非常关心女方,给女方买的衣服是200元的,而自己穿的衣服才值20元。

法官询问了双方相关的情况,对男方酒后出庭,并辱骂女方致使要求诉讼离婚的行为,作出了批评。男方表示不同意离婚,承诺今后改掉坏脾气,一心一意对妻子和女儿好。

庭审过程走完,法官的调解也没有结果,看情况本案是不会判决离婚了。怎样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,让她在今后的婚姻里不再受到伤害?在等待书记员打印笔录签字的时间里,我作为一个具有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的律师,运用心理学知识,对男方说了一番话,他听后连连点头称是,表示说到他心里去了。至于我是怎么分析男方心理,针对性地说话的,下回分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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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律师姓名:
    莫志明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广西佑成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专职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4502*********38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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